如何改名

前世今生2012-12-09 18:43:0758

  如何改名

  改名,是一种夺造化之功的行为,等于为人生输人一串新的密码。当旧名字不再符合时宜,不再符合个人审美情趣,或者不再符合眼下最直接、最强烈的需求时,改动自己的名字就成为最直接、最有效的手段。只要熟悉掌握几种技巧、方法,一个个新鲜的、个性化的、有多重内涵的,甚至富有幽默趣味的名字就催生出来了。

  就改名的方法而言,常用的有如下几种。

  1.谐音改名法

  在改名时不容忽略的一点,就是避免名字与不雅观的字谐音,否则便应该更换名字。同时,如果名字音好,字却不雅,也同样是需要改的。这时,有些人就用同音或音近似而意义雅致的字眼代替。例如用晓梅取代么妹、用桂祥代替贵样、用小楠代换小囡等。电影《白毛女》中扮演喜儿的表演艺术家田华,原名为“刘天花”。因为其刚出生时,村子里正闹天花,其父为了使她不患天花,健康成长,便依照迷信习俗,为女儿起名天花。

  后来,夭花参加了工作,成了一名小演员,她渐渐觉得这个名字不很雅观,最终在剧团领导的帮助下,利用天花的谐音,改名为田华。

  又如著名作家铁凝,其乳名为铁妞。后来,她便用乳名铁妞中的“妞”字取谐音“凝”字,确定笔名为铁凝。随后,她以铁凝为名发表了小说《啊,春雪》,并因此而成名,从此她就以铁凝为名。

  还有著名作家贾平凹,他的乳名为平娃,“娃”字音谐“凹”字,而且“平”与“凹”是矛盾的、对立的,综合此两种意思改名,真是妙不可言,名字意味隽永,耐人回味。

  2.增减字改名法

  这也是改名中常见的方法之一,即利用原先名宇加上或减去一个字,产生新的名字。如当代版画大师古元,出生后,善良的父亲担心他有什么三灾六祸,便虔诚地把他契给关帝庙的关圣大帝,并起名叫古帝源。后来,他认为原先的名字不理想,遂去掉名字前一个字,并利用后一个字的谐音,改名叫古元。编导《南征北战》影片的著名导演成荫,原名叫成荫五。再后来,因很喜欢“绿树成荫”这个成语,便将“成荫五”的‘五’字去掉,改名成荫。增减字改名方法还有一个途径,就是增加或减少名字的偏旁部首,产生新的名字。如著名漫画家王复羊本名王复祥,后将“祥”字的”字旁去掉,就成了“羊”字,在这类改名的方法中,一般读音不变的多。如深受青少年喜爱的科普作家高士其,原名高仕旗,他因对当时的社会黑暗、政治腐败非常不满,愤然改名为“高士其”。当人们问他为何改名时,他说:“去掉人旁不做官,扔掉金旁不为钱。”高老的这种优秀品质一直保持到去世,受到人民群众的赞扬。在这类改名方法里,还有一种方式,就是把名字改变一个字,形成新的组合。如现代诗人伺其芳原名叫何永芳,是按字辈起的名,由于他上中学时,文章写得非常漂亮,深得教国文老师的喜爱,老师想到《离骚》中有“何所独无芳草今”之句,取“何其芬芳”之意,把“永芳”改为“其芳”,名字由肯定式变为感叹式,新颖含蓄。

  3.言志改名法

  这种改名的方法使用非常多,由于起名一般是父母、亲朋,改名的一般是本人,因此,改的名字往往可以反映一个人的志趣和抱负。如教育家徐特立,原名徐懋恂,又名徐立华。他青年时期乘船去衡山,见十余名同舟之人一路对船工态度蛮横,他对此极感不平,乃自诫自己若能举及第,只当教员,不当欺压百姓之官,并取“特立独行,高洁自守。不随流俗,不人污泥”之意,改名为徐特立。又如作家莫伸,原名孙树淦,他发表处女作《窗口》时署名“莫伸”,取自陈毅元帅的诗句“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”。既表示对陈毅元帅的敬重和钦佩,又是对自己的警戒和激励。

  4.以地名改名法

  这种改名的方法来源于习俗,一般都有一段历史,或是父母有太多的牵挂,或是名字的主人难以割舍曾经历过的那段情怀,以出生之地、抚养之地的地点改名具有显著的纪念效果。

  如文学家郭沫若,原名郭开贞,出生于四川乐山,他在那里度过了快乐的少年时光。后来他旅居全国各地,但始终满怀着对故乡的眷恋之情。为了不忘生他养他的土地,他将四川乐山两条河流的古名沫水(即大渡河)和若水(即雅砻江)合起来,改名为“沫若”。

  再如左联作家柔石,原名赵平复,他出生于浙江海宁县城西方祠前,祠前有桥名“金水柔石”,他觉得不错,加之敬幕明代方孝孺的品德(方祠即是今人为纪念方孝孺而建),于是以桥名的一部分“柔石”作笔名。

  除了出生地和抚养地外,还有极具其他意义的一些地名,也是可以用来改名的。国画大师齐白石,原名齐纯芝。因古时从艺之人一般都有名号,在拜师学艺时,齐白石便请胡沁园先生给他改名。

  胡先生说:“离你家不到一里的地方有个驿站叫白石铺。白石铺虽无名山大川,可田园风光倒也十分美好,我看你就叫白石山人吧!”

  齐白石欣然应允。但后来他觉得四字有些啰嗦,便在题画时,常常只写“白石”二字。于是久而久之,他便以齐白石为名了。

  以地名改名,特色鲜明,感情含蓄,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思路。

  5.遵习俗改名法

  遵习俗改名主要发生在古代,当时由于受宗族观念、男尊女卑、官贵民贱等思想的影响,人们一旦发生诸如改嫁、过继等情况,都要严格遵照当时的风俗习惯改名。

  这种遵习俗改名的传统,主要有三种情况。

  (1)随母改嫁改名。

  在古代社会,随母改嫁的孩子叫“人子”,通常来说是要改名的。如郭威,五代后周的建立者,其本姓为常。后来由于其家道贫寒,加上其父早亡,母亲王氏便携他改嫁郭家,于是他就从郭姓改名为郭威。

  又如范仲淹,宋朝著名文学家、政治家。在他出生后不久,其父就去世了,其母便带着他改嫁到长白山一个姓朱的人家,于是范仲淹从朱姓改名为朱说,并随朱姓兄弟就读于白山醴泉寺。直至多年后他考取进士,才恢复了范姓,取名仲淹。

  (2)过继做养子改名。

  过继主要是指将自己的孩子过继给兄弟或其他人做养子。一般来说,过继的孩子都要随养父姓而改名,这种改名又可分为两种情况。

  一种是同姓过继改名。同姓过继的现象主要发生在兄弟之间,因此一般是不用改名的。但是有一定教养和知识的人在名字上也做些文章。

  如唐初书坛四杰之一的虞世南,自幼过继给叔父虞寄为嗣子,所以长大后便改名伯施,意思是兄长将儿子给予弟弟。

  另一种是异姓过继改名。无论是山野百姓还是官宦之家,只要是异姓过继,首先便要改姓而从养父姓。

  如魏武帝曹操之父曹嵩,原本名为夏侯嵩,后过继到曹家,成为曹腾的养子,于是便要改姓而从养父姓曹。

  (3)做家仆奴婢改名。

  古代社会里大户人家的家仆奴婢,一般来说都具有卖身的性质。因此,这些家仆奴婢有时也根据主人的意愿而从主姓改名。

  如在电影《唐伯虎点秋香》中,风流才子唐伯虎为了追求华太师家中的丫环秋香,不惜改名换姓为“康宣”,卖身投到华府去当家僮。后来,由于华太师见其精明能干,武中有文,很赏识他,便主仆同姓,给他取了个名字叫“华安”。

  这些虽都是旧时的习俗,但随母改嫁而改名、因过继而改名的现象如今仍然存在。不过在改名时,受这些习俗的影响已显得微乎其微。

  6.部首改名法

  部首作为汉字的构件具有双重性,一方面它本身具有一定含义,特别是在易义五行方面,其含义更加明显,另一方面它又是造字的部件。部首的这种双重性,使得名字可以仅仅由于其中一字或两字部首的增减、变换而含义大变。如琳,若是命局喜用神为水、木格,而非木、土格,可将“琳”字换成“霖”即可。

  7.易音换字改名法

  发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是很有限的,当改名的要求与保留原名的发音产生冲突时,那么改名便只要易音换字了,有时仅仅是一字之改,但名字的寓意、风韵会让人有一种全新之感。如:著名散文家、诗人朱自清,原名朱自华,将“华”改为“清”,改后的名字不仅比原来的高雅,而且藴涵典故:“宁愿洁正直以自清乎?”

  著名相声大师侯宝林,原名侯保麟。21岁时,他正式拜朱阔泉先生为师学说相声。在旧社会,相声艺人与评书等其他门类的艺人一样,收徒时都要赐给弟子艺名。其时师父朱阔泉因其弟子(第六代)系“宝”字辈,于是便将新弟子侯保麟改名侯宝麟。其虽只一字之差,而且读音相同,但前者系本名,后者为艺名,因此在相声界“宗谱”里是“侯宝麟”(同代“宝”字辈的还有常宝华、刘宝瑞、张宝康等)。1940年侯宝麟在天津演出时,因觉“麟”字笔画太繁,遂改名为“林”。从此,侯宝林这个名字便伴随他走完给人欢声笑语的一生。

  8.以文章诗词改名

  诗词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,以文章、诗词改名是具有一定文化修养和国学基础的表现。因此,这种改名法备受人们的青睐。

  以文章诗词改名,最常见的是运用古代的诗词、文章来改。

  无产阶级革命家王若飞,原名王运生,长大后,因深受《木兰辞》中“万里赴戎机,关山度若飞”名句的启发和鼓舞,十分向往奋战疆场的拼搏生涯,于是他便改名为“若飞”。

  艺术大师刘海粟,原名刘秀芳,因其极为欣赏苏轼的《前赤壁赋》,便借鉴其中的“寄蜉蝣于天地,渺沧海之一粟”句,改名为“海粟”,一表自谦,二则表明艺海无涯,自己要毕生求索的志向。

  “雨巷诗人”戴望舒,原名戴朝宗,因对诗人屈原的《离骚》中“前望舒使先驱兮,后飞廉使奔属”句深有感触,于是改名为“戴望舒”。其中,“望舒”是指神话中驱月驾车的神,后来成为月的代称。

  当代著名言情小说作家琼瑶,其名出自《诗•卫风•木瓜》中“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”。

  古代的诗词、文章确实有着无限的魅力和耀眼的光芒,许多作家也借鉴古诗词、文章改名。如宋代著名诗人苏轼被贬到黄州后,便开始自称“东坡居士”,人称“苏东坡”。他的改名与白居易的诗是分不开的。白居易的多首诗词中都有“东坡”一词。如《东坡种花》中有“东坡春向墓,树木今何如”等诗句。

  选取文章、诗词作为改名依据,不失为好的改名方法。随着人们文化水平的逐渐提高,人们将会更加喜欢选择词章中的字意改名。

  改名是一件严肃的事情,要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,各国在这一点上具有共同性。如《瑞士民法典》第30条规定,如确实存在重要原因时,住所所在地的州政府允许其更改姓名。在芬兰,根据1912年颁布的《姓名法》,公民若要改变姓名或增减自己的名字,必须向省政当局提出书面申请,经核准后并在地方报纸上声明(若更改姓名还须在官方报刊上声明),然后才能向户籍机关登记备案,方始生效。比利时新的法律规定,父母给子女改名必须交纳200比利时法郎的“改名税”。

  在我国,受理公民改名的是各地公安局的户籍部门。在改名前,一定要慎重考虑,一般不要轻易变更。如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时,应按照《民法通则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履行审批手续后再作变更。

  《民法通则》第99条规定“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盗用、假冒”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18条规定:公民变更姓名,依照下列规定办理:

  (1)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或者父母,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;

  (2) 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这里需要注意的是,公民改名必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,有的人往往忽视这

  一点。曾有一位青年人搞了一项发明,他用新的名字向专利局申请了专利,之后却遇到了麻烦,主要是新名字和工作证、户口簿上的名字不符。他振振有词地对户口登记机关说:“公民有使用和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,我想用什么名字是我的自由,我不愿受别人的干涉。”这说明,这位青年对改名的规定不清楚。实际上,起名和改名都要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登记,正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姓名权,这是防止他人干涉、盗用和假冒的重要措施。